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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永泰利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来源: | 作者:pro6f823d | 发布时间: 2020-08-20 | 158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8月19日上午9时,广饶永泰利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广饶县人民法院南二楼大审判庭召开。

广饶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赵桂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韩丰收、高德亮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何珊担任会议记录。会议由审判员韩丰收主持,管理人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滨州永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及代理人共50人代表195户债权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审查工作补充报告》和《广饶永泰利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会议第二阶段,合议庭宣读临时表决权决定书,确定了部分债权人的临时表决权后,参会债权人及代理人对《破产案件财产分配方案》依法进行了投票表决,《分配方案》高比例获得通过。


    最后,债权人会议主席发言,对广饶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管理人勤勉尽责予以充分肯定,对分配方案的通过表示满意和认可。
    本次二债会全部议程结束后,债务人破产清算案件主要工作已经完成。债权异议期满后,管理人将尽快把分配款项过付到位,并办理债务人注销登记等相关程序性工作。     
    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广饶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广大债权人的协助下,管理人充分运用《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及最高院审判会议精神等法律规定,顺利完成对债务人资产的盘点清查、应收债权的催收、不实债权的甄别、制定将债务人股东债权列后普通债权分配的方案等工作,做好核定可分配破产财产的“加、减法
上述举措,大幅提高了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尤其是对购房户、社会集资等小额债权人的债权保护效果明显,充分体现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平、公正,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